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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听课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4-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教师任新课试讲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团队队伍素质,保证教师授课质量,满足教学需要,特对教师任新课及试讲做如下规定:

一、试讲条件

1、列教师编制的新大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师德、师风、职责、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后,才能承认教团队格,在申请试讲。

2、全日制高校本科生(包括研究生),毕业后根据教学需要,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试讲。经试讲通过后只能给安排一门课程。

3、非全日制高校本科生及全日制高校专科生毕业后,半年内不能安排专业课程。基础专业毕业的,可在毕业后提出申请试讲,通过后只能安排一门基础课或公共课。

4、非全日制高校专科生以下(含专科),除个别课程外,原则上不能授课。

二、新任课教师试讲办法

1、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由学院组织试讲,通过后应在假期前安排好下学期课程,非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高校专科毕业生要提前半年布置授课任务,同时必须给本门课主讲教师助课半年或进修半年本门课程。

2、试讲前本人要精读教材,充分掌握本门课的内容及其前后联系。

3、进行答辩。答辩组由学院组织、教务处和主管董事长参加。

4、答辩后由学院申报教务处质量科后,再安排试讲;试讲内容由所在系学院与教务处研究确定。

三、教师任新课试讲办法

1、各学院根据教学需要,可安排教师任新课。

2、新任本专业课程的教师,必须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再参加试讲。

3、新任非本专业课程的教师,经学院、教务处和主管董事长同意后,应进修(或按计划自修)所要讲授的课程半年以上,试讲通过后可安排课程。

4、教师新任课程,学院必须提前一学期布置给教师,做好答辩、试讲准备。